问题提出:陈先生
问题陈述:我是去年12月27日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的,包括统一发票,但物业人员说等通知统一办理房产证,到现在我也没有接到通知。听说今年开始征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需要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吗?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陈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房产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焦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归集,也就是说,自2015年1月1日以后办理新建住宅小区商品房房产证时,业主要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焦政办〔2011〕111号《焦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业主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此款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