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环保聚焦丨邮政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市全力推进科技生态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积极做好环境监测监控工作
我市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挥扇仕女图》邮票首发到军营
“为邮政惠农服务点个赞”
服务精细化赢得信赖
绿色邮情传递温暖
市环保局开创新常态下环评管理新局面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环保局
积极做好环境监测监控工作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支撑,则显得尤为重要。为全面掌握环境状况,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监控的作用,近日,市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做好环境监测监控工作。

  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建立监测质量保障体系,创新质量检查技术手段,构建常态化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为深化成果应用,提升能力水平,今年,我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不仅要重视监测数据应用,充分运用好监测结果,还要认真分析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存在的风险,提升环境监测信息产品服务水平,加快推动辖区内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氛围。

  据了解,今年,我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还将按照《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全面地将监测信息通过当地的监测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布。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