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近日,省妇联和省公安厅联合对河南公安巾帼标兵集体、河南公安巾帼标兵民警、河南公安好警嫂予以表彰,我市多个集体和个人榜上有名。
其中,市公安局定和派出所户证中队被授予“河南公安巾帼标兵集体”称号,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青年路警务室被授予“河南公安巾帼集体”称号,民警杨雪莲被授予“河南公安巾帼标兵民警”称号,4名女民警被授予“河南公安巾帼民警”称号,12名警嫂被授予“河南公安好警嫂”称号。同时,省妇联授予定和派出所户证中队“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授予杨雪莲“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长期以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广大女民警始终满怀着对人民群众的热忱和对公安事业的挚爱,以女性特有的严谨、细致和智慧,爱岗敬业、默默耕耘,舍小家顾大家,以汗水、勇气、毅力和艰苦,挺起了焦作公安事业的“半边天”,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涌现出一大批巾帼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别是在广大公安民警建功立业的征程中,许多关心支持公安工作的好警嫂,以可贵的奉献精神和无私的关爱之情,在民警身后默默奉献,尽心孝敬老人,精心培育子女,辛勤操持家务,维护家庭和谐,激励和鼓舞民警投身公安事业,成为民警成长与进步的坚强后盾。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民警家庭建设,针对全市民警长年奋战一线,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付出了艰辛努力,做出了巨大牺牲的实际情况,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民警第一”理念,从政治、生活、待遇等多个方面,落实好从优待警措施,真心帮助解决民警及其家属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不断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面、不同层级的表彰奖励和广泛宣传,使广大民警的付出和牺牲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和认同,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以此更好地树立公安队伍形象,更好地激发公安队伍的荣誉感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