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沈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惩罚和教育未成年犯罪,今年年初,孟州市法院推出庭前摸底、庭中教育、庭后挽救的“三庭”模式。
“庭前”注重摸底。通过庭前阅卷,提审被告人和会见被告人的家属,及时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事实的意见,掌握其思想动向。同时,积极向被告人所在学校、基层组织了解其成长情况,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可行的感化、挽救方案。
“庭中”强调教育。针对未成年被告人认识能力和心理素质较差的特点,该院把法庭教育融入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各个环节当中,根据具体情况随时予以法制教育引导;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不穿法袍的参审优势和被告人信任辩护人的心理,由人民陪审员和辩护人协助进行庭审教育,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对抗心理,多方寻找最能使被告人感动、能唤起其良知的人和事,作为感化、教育的突破口,帮助其痛改前非,悔过自新。
“庭后”注重挽救。宣判后,进一步加强延伸教育,对服刑犯进行不定期回访考察,及时疏导,消除其心中困惑,为其指明出路,帮助其安心改造;对“缓、管、免”的未成年罪犯和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采取定期考察与随时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协调家庭、学校、社区以及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积极做好他们的入学、就业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