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凯明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周末带着孩子到公园踏青游玩本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市民肖女士却感到很闹心。
3月22日上午,肖女士带孩子到市人民公园玩耍,孩子看到一个钓金鱼的游乐场,非喊着要去。肖女士上前一看,鱼池边竖着一个醒目的招牌,上面写着:“1.每杆每分钟1元,自己掌握时间。2.每杆押金20元,押金多退少补。3.钓到的金鱼归自己。”
看完之后,肖女士觉得收费比较合理,于是缴了20元钱后,就拿着鱼竿和鱼食去钓鱼。5分钟后,肖女士成功钓起一条鱼。正在这时,肖女士家人来电话称家里有急事,让她和孩子赶紧回去。
于是,肖女士去退鱼竿押金,却被摊主告知钓鱼时间最低10分钟。肖女士十分不解地问:“告示牌上明明写着每杆每分钟1元自己掌握时间,押金多退少补,钓之前也没人提醒最少要钓10分钟啊。”而摊主的一番话则更让肖女士不解:“告示是告示,你看押金条上咋写的。”说话间,摊主给肖女士拿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每杆每分钟1元,每杆押金20元。最低10分钟,自己掌握时间。”肖女士问:“为何告示牌上不说明,我在退押金时才说?”摊主理直气壮地告诉肖女士:“就是这样的规矩,现在又过了1分钟了,你需要再多交1元钱。”一番理论之后,肖女士无奈付了7元钱后离去。
事后,肖女士越想越不对劲,有种被欺诈的感觉。因此,肖女士致电本报,希望能够咨询一下专业人士,顺便给广大市民提个醒。
记者就肖女士遇到的情况采访了河南理工大学政法学院教授何红桥。何红桥说,该摊主的行为和做法已涉嫌欺诈消费者,因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单方面作出两种规定,触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何红桥提醒广大消费者,以后如遇到类似霸王条款和欺诈行为,可直接向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