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柏生)3月25日,沁阳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对该市西向镇西向二街一无证加油站业主陈某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没收加油机、储油罐等违法设备。此举再次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3月12日中午,沁阳市政府领导和市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举报,西向镇西向二街一无证加油站非法经营汽油。随即,由商务、工商、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当天下午就拆除了加油机,起封了油罐。公安部门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对该业主进行行政拘留。
“原以为集中整治结束了就没事了,没想到刚开始经营就被查封了。”被查后,陈某某显得很“无奈”。
陈某某所说的集中整治,是去年7月份以来,沁阳市按照焦作市商务局的部署,在全市开展的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不仅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存在掺杂使假、缺斤短两现象,损害消费者权益,而且偷税漏税,更重要的是没有安保措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沁阳市商务局副局长司勇江告诉记者。
自去年7月15日开始,沁阳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挂帅,商务、公安、消防、环保、安监等13个乡镇、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了联合执法组,采取“非法经营油料、加油机、储油罐一律没收,地下储油设备一律捣毁,抗法者一律拘留”的措施,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等非法经营加油站(点)109家,暂扣或沙土封存储油罐90余个,没收非法经营油料24吨,有效维护了全市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了成品油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没有整治前,我们每天的经营量维持在85吨左右,整治后,基本能保持在110吨左右。沁阳市的这个市场整治,我们是最大的受益者!”中石化沁阳分公司负责人感慨地告诉记者。
为确保成品油市场长期安全、有序、规范,防止反弹,沁阳市保留了联合执法组,公布了举报电话,安排了专门执法经费,时刻保持巡查、高压态势。陈某某刚一露头经营即被查处就是一个鲜明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