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马关县人王玉琼,是当地知名的“慈善妈妈”。然而,最近王玉琼却被举报借慈善名义敛财。王玉琼因“筹建敬老院”,从当地政府手中低价拿地60亩;她声称壹基金向其捐助了1500万元,又从政府手中获得14年出租车广告收益权。可是,敬老院至今都没开工,投资一事也被壹基金证实造假。
(《京华时报》3月26日)
“慈善妈妈”王玉琼的故事一波三折。2011年初,云南当地媒体纷纷以“女老板(或千万富婆)寻子八年”为题,大篇幅报道了“悲情妈妈”王玉琼艰辛寻子的历程。据报道,王玉琼在2003年1月15日不幸丢失儿子,因寻子多年千金散尽,而后东山再起。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王玉琼无一例外都会提及自己将斥资500万元建造敬老院、以儿子“王誉”的名字命名敬老院一事。“慈善妈妈”的美誉自此而来。
但是,随着举报人的举报和事实的明朗,“慈善妈妈”以慈善之名谋取私利,受到了人们的质疑。然而,王玉琼不是一个个案,依靠刘志军发家的“女巨贪”丁书苗,因“郭美美事件”臭名远扬的商人王军,他们身上都曾经笼罩过“慈善”的光环,前者依靠“慈善”沽名钓誉,同时洗白自己的不法收入,让政府颁发的慈善表彰成了笑话;后者则让“慈善”的大旗掩盖自己不正当的商业运作。一起又一起“慈善丑闻”,不断消磨着国人对慈善事业的好感与信心。
这些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笔者认为,要想有效遏制此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当下急需要做的是要进一步完善立法。目前,我国在规范慈善事业的很多方面仍无法可依。希望我国尽快出台《慈善法》,动用政策和法律调控机制,规范慈善行为和慈善事业,特别是依法对善款管理和使用的严格审计,防止借慈善之名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慈善妈妈”受到质疑,再次击中了慈善事业规范缺失之软肋。在笔者看来,慈善是阳光事件,容不得一星半点的阴影,否则就会葬送之前积累下来的所有公信力。希望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慈善妈妈”被举报事件,能够再次唤醒民间慈善机构对诚信的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