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范磊)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3月初以来,市财政局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目标,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一是突出盘活重点,重点清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等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以及财政已分配列支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二是规范盘活程序,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或交回上级财政;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使用。三是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季度报告制度,跟踪监控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四是建立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机制,严格控制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