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世钧)3月26日下午,山阳区国税局局长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签订了《出口退(免)税服务合作协议》。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是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经省、市国税局审批评定通过的一类出口企业,也是山阳区国税局管辖内唯一一家一类出口企业。
协议签订后,该局将按照一类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对该企业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提供出口退(免)税服务。该企业可享受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不需要提供原始凭证、税务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为其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以及在出口退税计划额度内优先安排办理退税等一系列优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