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豫财发〔2015〕2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主要政策
1.各类经营主体2015年度已经申请或将要申请的银行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要求单笔贷款100万元以上,最高贴息贷款额不超过6000万元。
2.贴息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项目申报限定在国家认定的农业综合开发县,四城区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不在申报范围。
二、贷款贴息项目扶持的重点
1.重点扶持粮油生产加工,畜禽养殖加工,林果、蔬菜种植加工,都市生态农业项目和食用菌、中药材、茶业、花卉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项目。
2.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项目。
3.重点扶持列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滚动计划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未能安排且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项目。
三、不予受理的事项
1.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
3.中成药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纺织品深加工等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不予贴息:贷款为委托贷款以及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股权等投资的;提供虚假贷款贴息申报材料的。
5.已申报2015年其他部门财政补贴项目的,不予贴息。
6.上市企业(含控股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不在此次项目申报范围。
7.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财政扶持负面清单的企业不在申报范围。
四、申报要求
各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申报受理工作,辖区拟申报单位可向当地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呈报项目贴息备案申请。申报截至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
具体内容可登录焦作市财政局网站农业综合开发专栏查看。
网址:http://www.jzczj.gov.cn/
五、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廉利国 冯树文 3121109
焦作市财政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