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小平)明知是被盗电动自行车仍购买,没成想还没骑一星期,车就被警方没收,自己也因此被刑拘。
今年年初以来,武陟县城坊街、朝阳二街等居民小区连续发生5起夜间入室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居民傍晚将车停放在楼道内,第二天早晨起来车便不翼而飞。
武陟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调查中,民警发现租住在南贾村一居民家中的芦某经常昼伏夜出,且经常向他人低价兜售没有手续的电动自行车,3月19日中午就将一辆电动自行车卖给某学校的王某,而该车正是3月18日夜晚朝阳二街丁某家中被盗的电动自行车。民警遂认定卢某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25日14时许,经过跟踪,民警在该县文化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将芦某和王某抓获。
经讯问,芦某对其伙同范某窜至县城居民小区盗窃居民家中电动自行车作案5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王某亦承认自己在卢某没有出具购买发票等合法有效证明文件,且明知对方出售的电动自行车是被盗车辆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价格将车买下,供自己使用。
目前,芦某和王某已被依法刑拘,警方正加紧追捕其他犯罪嫌疑人,4辆被盗电动自行车也已退还失主。
近日,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有不法人员冒充警方进行电话诈骗,谎称对方账户涉嫌洗黑钱、信用卡透支或有东西遗失等,让其回电至号码“+03912283***”或“+021********”。经调查,该号码系经“改号软件”将原号码改为警方、行政单位或金融单位的客服电话号码。
这是典型的诈骗案件,如果回溯电话线路,群众手机上显示的电话号码其实是用软件改的号码,是一种VoIP通信技术线路。循着线路往上找,就是诈骗团伙。他们租用该线路,利用近似公安机关的虚拟电话号码,迷惑不明真相的市民,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警方表示,揭秘电信诈骗技术的目的,就是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来电显示的号码。在接到此类电话后,要注意多方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转账,不要去ATM柜员机上操作。
警方强调,凡是自称行政、执法部门来电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涉嫌诈骗;凡是未经认证的网站发布购物、购票信息的,都涉嫌诈骗;凡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要求转账、汇款到陌生人银行账号的,都涉嫌诈骗。司法机关不会电话办案,更不会设立“安全账户”,绝对不会打电话要求群众转账。
警方提醒群众提高警惕、谨防受骗,遇此情况可拨打110报警。 景 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