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省委将今年确定为“主体责任落实年”,体现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决心和信心。就武陟县而言,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自觉,努力做到履职不缺位、尽责不失责。
带头履责才能不失责。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关键、领导班子是重点。各级党委一把手要带头落实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的责任,本着对班子负责、对班子成员负责、对全体干部职工负责的态度,对本部门、本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扎实推动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带出作风硬、能力强、形象好的干部队伍。同时,要善于总结方法、完善制度,把抓班子、带队伍的措施办法,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套具体管用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各级班子成员要本着维护班子形象、维护单位形象的态度,切实担负起分管科室、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中,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同维护集体荣誉。
健全机制才能不失责。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必须把完善机制、落实制度作为长远之策。要建立廉政教育机制。采取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上警示教育课等形式,对县级领导、乡镇和部门一把手、一把手家属、财务人员、重要科室负责人、农村干部等进行警示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基层干部廉洁意识,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建立作风督查机制。坚持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坚持定期明察暗访、通报曝光;认真受理各类举报,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对收到的举报线索明确专人跟踪调查;加强民主评议,定期对主要职能部门和重点科室进行测评,着力解决庸、懒、散、低、乱等问题。要建立督导落实机制。对重点工作研究制订操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将具体任务明确到县级领导、乡镇和部门一把手,上下联动,推动落实。同时,针对“不作为”现象,由相关单位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考核追责办法,加大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查处力度。
强化追究才能不失责。要坚持“一查到底”。严格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坚决防止处理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该处分的处分、该降级的降级、该免职的免职。要坚持“一案双查”。凡是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一把手、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要坚持“一票否决”。凡是主体责任不落实,单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坚决取消各类评先评优和干部交流提拔资格。
支持到位才能不失责。党委要为纪委开展工作提供便利,重视和关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办案上要支持,落实上级重点查处要求,将案件查处范围向基层延伸、向乡镇延伸、向农村延伸等重点领域延伸,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到人、处理到事。在环境上要支持,各级党委一把手要带头支持纪委查处案件,对监督的对象和范围一律不划禁区,不设盲区;对立案查处的案件一律不干预、不说情、不包庇、不跑风漏气,做到立案时不压案、调查中不阻碍、处理上不袒护,为纪委办案创造宽松的环境。在保障上要支持,加快推进纪委机构改革,坚持选调经验丰富、战斗力强的同志进入纪委队伍,并将纪委办案经费、业务经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全力为纪委查处案件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