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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加强营运客车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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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詹长松)为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科技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客运车辆基础数据完整有效,日前,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营运客车动态监控。

  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该局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没有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或虽已安装但未接入省联网联控平台的营运客车,暂停其营运资格审验,新增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规范日常监管和整改。对辖区所有客车进行普查,对卫星定位系统监控数据不合格的车辆作出停运处理,对辖区客运企业动态监控不合要求车辆须于4月5日前督促整改到位。

  落实企业责任。该局明确企业加强对营运客车,尤其是对长途旅游包车客运24小时实施不间断动态监控,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不履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不落实动态监控相关规定、数据弄虚作假以及司乘人员破坏动态监控装置的企业和人员。

  建立考核机制。该局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县市车辆监控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列入对各县市运管所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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