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刘先生
问题陈述:我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会计,我们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将在建商品房全部预售完毕,其中部分购房户还进行了预告登记。请问,公司能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吗?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地产交易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是,预售商品房中,部分购房户如果进行了预告登记,开发商就不能将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依据相关规定,预告登记后具有保全效力和排他效力,预购人在签订预购合同时的预期是没有负担的房地产所有权,开发商在将建设中的房地产进行预售后,受预告登记排他效力的制约,其处分不动产的权利受到限制,不得再以预售的商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