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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纪委监察局 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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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纪委监察局 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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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和职位

  1.范围:全市在编在职的公务员(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

  2.名额:8名。

  3.职位:科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社会形象好。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满35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有服务期限要求的公务员须达到最低服务期限。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8.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其他有规定不适合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jz.hrss.gov.cn)、焦作日报、焦作晚报、焦作电视台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17日(8:30~11:30,15:0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或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同底版免冠1英寸彩色照片4张(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板,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以及经所在单位盖章后的《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可从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3.报名地点:阳光大厦B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4.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纪委组织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8∶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分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两套试卷。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一天时间,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50%+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成绩×50%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市纪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人数,组成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进行全面考察。

  (六)决定与任职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jz.hrss.gov.cn)、焦作日报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1.考生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3568152

  中共焦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焦作市监察局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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