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消息,今后群众实名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举报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
(据新华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刺痛着国民的神经,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专门成立食品安全监察队伍,负责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事实表明,食品安全是公共问题,仅靠政府部门单方面管理与监督存在很大的难度,只有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鼓励食品行业内部的“深喉”提供举报线索,查处起来才能事半功倍。去年上海福喜公司的“过期肉”案件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其实很多食品安全问题浮出水面都来自“深喉”的举报。
所谓“深喉”,亦称内部举报人,是指提供组织内部非法活动等内幕信息的内部检举人或内部告发者。如今,《甘肃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的行为,专门作出了加大奖励力度的规定,在全国虽然不是首例,但其积极意义不容低估。
如何鼓励更多的“深喉”参与举报?一是需要给予他们重奖。二是需要确保他们的安全。举报犹如悬崖蹦极,只有确定绑在脚上的绳子绝对牢固安全,蹦极者才会有勇气往下跳。同样,只有国家绝对保证举报人的安全,举报人才会有勇气举报。
然而,目前我国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不是很完善,举报人信息泄露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挫伤了举报人的积极性,甚至出现举报者惨遭打击报复,报复者却逍遥法外的情况。为此,法律专家建议国家出台专门的保护举报人法律,设置统一的举报受理机构,让举报人的各种信息受到严密保护。另外,必须将泄露内部举报人身份信息者和打击报复者绳之以法,以儆效尤。
唯有这样,才会有更多“深喉”挺身而出揭露不法行为,食品安全领域如此,其他领域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