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玮)今年3月,来自山东省阳谷县张秋镇的两名群众,因其儿子邹某误入我市传销组织,想尽各种方法都未能将儿子解救。万般无奈下,两名群众来到市公安局定和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寻求帮助。
邹父称,他的儿子25岁,在东苑小区的一栋民房里被人控制,希望民警将其解救出来。该所社区一中队中队长王志强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立即组织民警李英、孙建斌,与市公安局抽调民警李红军、张敏,一起到东二环路东苑小区17号楼前去摸排。经过一昼夜摸排和集中行动,一举将该传销组织窝点捣毁,并成功解救出10人,其中有2人是山东人,但是没有发现邹某。
王志强没有放弃,通过询问被解救的群众,了解到在冯河村里还有一个传销窝点,立即再次组织民警赶到冯河村一处民房内,成功解救出12人,这次邹父看到了自己的儿子,高兴地拉住儿子的手,并激动地对民警表示感谢。事后,邹父多次表示要赠送锦旗但都被民警婉言拒绝。目前,邹父已将儿子邹某带回山东老家。
警惕传销带来的危害
传销惯用的手法:一、传销组织极力鼓吹“传销能使人迅速发财致富”。但加入者交纳成百上千的“入门费”或高价购买毫无用处的商品后,到头来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二、传销组织者擅长胡吹乱侃,花言巧语,他们往往把传销说成是“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等,不择手段诱骗他人交钱入伙。三、传销组织以上课、培训、开会等名义,租用民宅对新加入者进行集中封闭强制“洗脑”,传授种种骗人牟财方法。四、传销组织者擅长利用亲情、乡情、同学情,把善良的人们骗往人地生疏的异地,骗其入伙。稍有反抗,就采用恐吓、威逼,控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迫其就范。五、传销组织者为了扩大团队,竭力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极少数上线头目从下线人员身上获取大量血汗钱,绝大多数下线人员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应采取的措施:一、营造全民抵制非法传销的社会氛围;二、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三、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择业观;四、培养青少年自我防范意识;五、及时举报非法传销活动。
警方提示:一旦发现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义,要求交钱加入或发展人员加入,发展后可以提成,并许以高收入、高收益、高额回报等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时,应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景 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