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明霞) “我在市内一家餐馆做服务员,今年3月份怀孕了,本想再多工作几个月,没想到老板知道情况后,劝我主动离职。”近日,市民白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
据白女士介绍,她的老家在河南安阳,和丈夫一起来我市打工多年,目前在一家餐馆做服务员。“今年3月份,我发现自己怀孕后,打算再工作几个月多赚些钱。为此,我还主动把情况告诉了餐馆老板,希望他尽量把我的工作时间调在白天,老板答应了。但没想到后来我只上了半个月的班,老板就说我工作状态不好,并建议我下个月领到工资后离职。”
白女士认为自己并没有因为怀孕耽误工作,而老板却以她“工作状态不好”为由对她进行劝退,让她无法理解。
随后,记者根据白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该餐馆负责人刘先生。刘先生表示,自己并没有因为白女士怀孕而对她进行劝退。“去年年底的时候,小白曾经向我说过今年想辞职要孩子的想法,但因为担心年前离职无法拿到年终福利,就没辞职。我们都以为年后她不来上班了,所以年后她又来时,我们都很意外。”刘先生说,餐馆内每个服务员都要负责午餐和晚餐,考虑到白女士的身体情况,他特允许白女士仅白天上班,只负责午餐。
“只负责一餐,工资肯定会受影响,白女士对此有意见;可让她晚餐也上班,她又说身体吃不消,我们也很为难。不过,我们没有强制她离职。”刘先生最后表示,白女士是否离职,他会尊重对方的意见。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市金研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卫群。郭卫群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除。妇女孕期权益受法律保护。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有法定的理由,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像白女士这种情况,她可以通过和餐馆协商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关系,但餐馆不能通过强制手段单方面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