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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4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沁阳市实行土地 整治“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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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增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意识,确保土地整治项目质量不缩水,把土地整治项目打造成精品工程,近日,沁阳市正式实行土地整治项目“黑名单”制度。

  制度要求,业主方要对施工质量的全过程进行“七级监管”,即义务监督员的全程监管、村民代表的全程监管、村干部的随时监管、第三方专业人士的技术监管、专业监理的日常监管、乡镇干部的不定期监管、指挥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监管。

  据该市国土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工程验收时,涉及“七级监管”的负责人要层层签字,缺一不可,只要有一个环节不合格或是有一层监管不签字,就不能结算工程款;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和奖惩制度,对工程进度快、质量好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进度慢、质量差的施工单位不仅要责令限期整改,还要进行处罚;对整改不力,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将解除施工合同,并逐级向上反映,将其列入沁阳、焦作乃至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黑名单”,取消其今后投标资格。(崔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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