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原继东、陈丹丹)近日,武陟县法院审结一起父亲帮涉嫌犯罪儿子逃亡的案件,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2年。
2014年3月26日8时许,刘某的儿子(已被判处刑罚)窜至李某家,将李某强奸。当天下午,刘某在明知儿子犯罪的情况下,仍资助儿子现金500元,帮助其逃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