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莉)为使群众足不出村缴纳保费,示范区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业务下沉到底、延伸到村,采取集中收缴保费的模式,加强“社”“银”合作,入村征收保费,其便民快捷的服务受到广泛称赞。目前,该区保费收缴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示范区下发了《焦作市示范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2015年度焦作市示范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集中征缴工作方案》,同时为了让辖区居民及时了解政策,在示范区网站发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集中收缴公告,各村(街)也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辖区居民集中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