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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微信公众号开始普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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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水涛)为推动互联网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网民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整治全市网络治安秩序,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从4月27日起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微信公众号普查登记工作。

  据悉,微信作为互联网的一种社交软件已经得到迅速普及,微信公众号在大众信息传播中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微信公众号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故意推送一些虚假等不良信息,给群众带来不必要的恐慌;有的微信故意发布黄赌毒信息,为违法犯罪提供条件,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影响了社会大局稳定。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信息接入服务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开展备案管理,对微信公众号的用户和个人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工作。通过指导开展网站、微信等安全保护和处置违法信息,严厉打击利用微信从事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介绍,此次微信公众号普查登记的对象包括全市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传统媒体和网媒、通信运营商、工商企业等在我市范围内注册使用微信公众号的单位和个人,普查登记内容包括微信公众号的基本情况和使用者资料、联系方式等。其中,已经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单位或个人,需在即日起30日内办理普查登记手续;准备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应在开通后30天内办理。

  此次普查登记工作将依托互联网开展。在我市范围内注册使用微信公众号的单位和个人可到市公安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登记表,如实填写登记表后,将表格发送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邮箱3181245072@qq.com,城区用户也可直接持相关材料送到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解放中路市公安局院内),市公安局将对申报登记表格进行审核,通过的进行编号存档,并将编号通知申报人。六县(市)的微信公众号用户到各县(市)公安局网警大队备案。对经督促仍不依法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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