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省委确定的“主体责任落实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履行党章的根本要求,更是党委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各级党组织要厘清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位,躬身“责任田”,坚守“主阵地”,以主体责任的落实统揽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
第一,狠抓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下级党委要向上级党委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职责、分内之事。必须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措施,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党委班子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担负起加强和落实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要亲自抓、经常抓,既要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拿出抓经济工作的劲头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党委班子成员要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党委班子成员要认清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根据各自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齐抓共管。
第二,加强制度保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建立一套严密的监督、管理、问责制度体系,用制度约束从政行为。按照完善、创新和立得住、行得通、做得到的要求,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具有自身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查究落实执行,营造良好勤政廉政环境,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合力作用,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要由党委研究集体决策,作为党委书记严格遵守“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加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既督促自身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又便于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监督。
第三,强化宣传教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教育,突出纠风惩腐成果宣传,突出典型案例剖析,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尤其要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用好用活身边的典型案例,组织参加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教育,以案为镜、以人为镜、以事为镜,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廉政教育覆盖面,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第四,严格问责追究。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纪问题绝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做到无禁区、无特权、无盲区。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责情形,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各级党委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时刻警惕,如果不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就随时有可能挨上责任这个“硬板子”。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对腐败行为不想抓、不敢抓的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问责,让他们产生危机意识,自我加压,主动履责。如果“只挂帅不出征”,只想当“八贤王”,那要把“硬板子”狠狠打在他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