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焦作市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2014年11月17日,对巡视焦作情况进行了反馈。焦作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省委“决战整改”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孙立坤为组长,副书记和有关常委、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的巡视整改工作,并成立了市委整改办,抽调专人负责整改任务的日常跟踪督办。
(二)坚持以上率下。出台了《关于市委常委会带头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对市委常委带头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常委认真做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带头遵守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带动了全市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三)创新方法措施。研究制订焦作市《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确定207条整改措施,并进行了责任分解;建立市委整改工作总台账和5家牵头部门整改工作分台账,严格落实跟踪销号制度;推行“一日一汇总、一周一点评、十天一调度”的“三个一”工作法;把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委整改办深入11个县市区认真督导,全面了解整改落实工作进度,对问题突出、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其进行重点整改。5家牵头部门对本系统进行了10余次督导检查,指导完善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力求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五)坚持统筹协调。把巡视整改与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和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适应新常态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二、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务虚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经过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意见》。为推动落实,及时召开全市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县市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分3个片区召开专题座谈会,一级一级传导压力,在全市营造了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浓厚氛围。
二是市委书记孙立坤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四亲自四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执行廉政规定、带头推进案件查处、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严格督促有关部门狠抓“五个一律免职”“六条红线”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治理为官不为倡导敢于担当的六项要求》等规定的落实,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2014年,孙立坤同志共主持召开26次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批示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7次,先后3次为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通报典型案件4次,撰写的《知责、担责、履责、问责——对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考》在《党建》杂志刊登。
三是各级副职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熟悉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内容和制度规定,明确领导责任,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覆盖到哪里。
四是印发了《关于市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涉及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设置流转的建议》,要求机构改革中注重保障和加强纪检监察力量,不能因为机构合并、重组、撤减、下放,而削弱纪检监察力量。2014年11月,充实配备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的纪检监察力量。
五是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制订整顿方案,抽调842名党员干部,组建了189支工作队,开展整顿工作,着力抓好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基层民主决策、便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基础制度的落实。目前,全市105个“弱村”、31个“乱村”已有效转化,需要“治穷”的53个村,大部分完成阶段性整治目标。
六是制定了《中共焦作市委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对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提出10项要求。把政治纪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各级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查处,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2.关于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职责分工,对市纪委监察局原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相关议事协调机构116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7个,取消或不再参与99个;下发《关于规范全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律检查员分工和兼职的通知》,对兼任其他职务的,正在按组织程序进行整改纠正。
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对市纪委各内设机构的职责进行了科学界定和合理调配,加强纪委办案力量,市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8个,招聘了60名办案陪护人员,投资5000万元筹建办案基地。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正在调整中。
三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格办案工作“二十四字”方针,按“五类”处理办法,将案件线索查处到位,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检察机关共立案1226件,结案1194件,党政处分118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其中市纪委自办案件45件,其中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3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
(二)反腐败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1.关于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腐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特别是容易出现问题的工程建设领域,深挖细查腐败案件线索,2014年9月以来,已立案查处了7起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
二是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搭建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组织架构,建立了“四统一”的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运行。加快交易场所、电子交易系统的改造升级,力求克服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暗箱操作、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等问题。
三是广泛收集涉及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利用手中职权为亲属提供便利等方面的问题线索,目前有3起领导干部入股经商案件正在核实。
2.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参与非法集资的查处力度,出台了《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认真收集、梳理、核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群众举报中涉及领导干部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问题线索,对充当后台老板、参与非法集资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8人。
二是加大打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出台了《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对已经立案的公司,采取领导干部分包,成立专案组,加大案件办理和资金资产追讨力度。同时,在全市集中开展风险排查化解,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防范非法集资。
三是开展专项督导,先后对8个工作组、11个行业主(监)管部门、11个县市区及其工作组、专案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3.关于部分单位资产、财务监管混乱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相关收费项目专项行动,对于标准之外的收费予以清理。目前,对6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正在处理。
二是成立专项督查审计组,对3个单位公款私存、账外收支和隐匿收入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现已调查完毕,将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三是严格执行《焦作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单位内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核查4个单位土地房屋租金问题,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仍较为普遍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市级领导干部低价团购河南建业集团住房问题,已进行整改并报告了省纪委。
二是针对部分领导干部仍存在逢年过节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问题,在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宣传教育的同时,2014年以来先后多次对商场、酒店、休闲场所使用购物卡(券)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今后将对这些场所进行常态化检查。
三是针对2个单位的领导成员违规在企业兼职或在企业投资入股问题,已对一家单位的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其违纪款项已全部上缴;另一家单位的问题,已调查完毕,正在依法依纪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是针对个别从人大、政协退休后的领导干部领办协会、学会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涉及到的占用公车、办公用房问题已整改到位。个别退休老同志符合条件、工作需要兼职的,已报省委组织部待批。
五是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亲属存在“吃空饷”问题,采取单位自查、举报反映、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了排查,清理“吃空饷”人员29人,追缴财政资金12.48万元,组织处理15人。
六是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补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惠民政策落实方面问题,加大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同时,结合信访和专项检查,对在征地拆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共查处违法违纪问题162起,党政纪处分16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七是针对政法机关一些干警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时有发生的问题,开展了31次专题教育活动,参加人员4500余人次,强化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文明执法意识;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协管的若干规定》《检察干警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焦作市公安局机关实施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暂行办法》等20余项制度措施,从制度上保证严格、公正执法;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并建立了问题台账,由领导干部分包解决;通过开展司法巡查、“六难三案”专项治理等活动,进行集中治理。截至目前,共办理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03起,党政纪处分27人,对14家基层政法单位下发了《整改意见书》。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当官不作为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市委常委从自身做起,坚持“十带头”,在贯彻决策部署、提升领导能力、谋划推进工作等10个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省委“三准三专三聚三提”要求,认真落实“项目不落地,帽子就落地”的刚性规定,实行“一月一汇报一考核、一季一观摩一讲评、一年一总结一奖惩”工作机制,做到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跟踪问效,积小胜为大胜,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印发了《关于治理为官不为倡导敢于担当的六项要求》《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开展以“治理为官不为、倡导敢于担当”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人民日报》介绍了我市的做法。
二是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采取现场述职、现场打分测评、现场统计、现场宣布结果的方式,组织各界代表对203个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市直单位二级机构和重点科室进行现场评价。对排名后5位的科室,给予其负责人免职处理,对排名后3位的单位和二级机构,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共组织了118家(次)单位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和听众直接交流,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027件,其中符合受理条件的628件,已解决565件。
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718项压减到136项,市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时间由300个工作日压缩到40个以内。制定了“三集中、三直接”改革方案,目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46个,进驻项目491项。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已设立首席代表42名。建立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目前已投入运行。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身边的榜样”典型宣传工作,对评选出的30名先进典型,在焦作日报、焦作电视台进行集中宣传,营造担当奉献、干事创业的氛围。
五是开展明察暗访,持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市委“五个一律免职”“六条红线”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2014年12月以来,先后多次对全市机关日常工作纪律进行明察暗访,共检查单位600余家,对迟到早退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全市部分党政机关进行集中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1起,处理14人,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进行了通报。深入开展“走基层、查作风、评行风”暗访检查活动,累计暗访机关、窗口、站所等单位285个,发现各类问题154个。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会议过多过长、文件偏多问题,从严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能不召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简化程序,压缩时间,如2014年底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合并召开,全市环境保护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合并召开;加大文件前置审核力度,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发文数量和文件篇幅,不符合发文必备条件的,不予发文;完善了文件和会议季报告制度、简报备案审批制度等。今年一季度,市本级召开会议和制发文件同比分别下降22.5%和8%。
二是针对领导干部新闻报道镜头多、报道长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新闻报道意见》,对涉及市领导的新闻报道有关事项根据上级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印发了《关于实行节庆活动审批制度的通知》,明确节庆活动的审批范围、审批原则、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焦作日报社、焦作广播电视台分别成立了领导机构,对市领导参加的各项会议活动报道篇幅、版面严格把关;市委宣传部加强对焦作日报、焦作广播电视台报道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情况的日常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针对少数领导干部热衷于摆花架子,单纯追求高指标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充分结合实际,对全市经济发展指标进行了认真测算和调整,确定2015年生产总值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较往年均有所降低;在强化建设项目总量指标上,2014年共有640个项目总量指标通过网上核准备案,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网上核准、备案率为100%;从2015年1月12日起,市发改委、审计局等单位开始对49个项目进行进一步核查。
四是针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市区段绿化带工程抓得不紧、监管不严的问题,共排查出绿化带内私搭乱建3562户、近40万平方米,已纳入“双违”拆迁范围。目前,解放、山阳两城区制定了绿化带征迁工作方案,在下一步绿化带内房屋拆迁时上述私搭乱建一并拆除。制定了绿化带项目的设计、招标、施工计划,完成了站南路、河南路道路设计方案及道路纵断设计工作,目前设计单位正在进行绿化带总平面布置。
五是针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弄虚作假,人为空转虚增财政收支的问题,2014年12月到2015年1月份,对县市区2011年以来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虚收空转金额3.13亿元,虚假列支金额4.2亿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部分问题得到化解,一些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办法》,对于预算单位结余资金超过两年未使用的予以冻结。
3.关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由明转暗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转入家庭饭店和隐蔽会所的问题,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大吃大喝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实施问责,点名道姓进行通报。2014年以来,市级直接部署检查14次,县级安排30余次,发现案件线索12起,查实处理6人。
二是针对部分单位违规占用下属单位或相关企业车辆问题,在全市开展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对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清查登记,共处置违规车辆393辆。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纳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各级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作为重要整改任务,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克服“家长制”“一言堂”或软弱涣散问题。
二是印发《中共焦作市委全委会议事制度》《中共焦作市委常委会议事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对议事范围、议事规则、议事纪律作出明确规定,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2014年以来,在调整县市区党政正职时,实行全委(扩大)会投票表决;推荐副厅级干部人选时,实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无记名投票推荐,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初步制定了《县市区党委全委会议事制度》《县以上机关党组(党委)议事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程序步骤作出具体规定,将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内容,对各级党委(党组)运行情况、民主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关于干部群众对买官卖官问题反映比较强烈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了《选人用人警示教育案例选编》,选取12个典型案例,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在县市区科级以上干部、市直单位县级以上干部中,层层签订《抵制买官卖官行为承诺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纪律红线。
二是成立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开展了第二轮专项整治,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按照市委要求展开专项自查。将买官卖官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中,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接受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搜集线索、掌握情况。
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五重两参考”(重德才表现、重工作实绩、重清正廉洁、重群众口碑、重程序规定和参考工作经历、参考工作资历)原则,把思想素质好、工作作风实、办事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
四是2014年以来历次干部调整均向执纪执法部门征求意见,严格审查干部住房、股票、经商办企业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和边腐边升问题发生。
3.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照顾关系人和“填坑式”补充干部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五重两参考”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坚持市委常委调研评价干部制度,市委常委每季度轮流到各县市区进行调研,听取各县市区委常委党建及分管重点工作汇报,逐个对县市区委常委进行评价排序,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三是结合2014年度考核,开展了优秀干部“无任职推荐”工作,根据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在各单位分别推荐数量不等的优秀干部,及时掌握干部日常表现情况,解决职务空缺敏感时期的找关系、跑官要官、拉票等问题。
四是在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中,由市委常委和厅级干部带队组成了20个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全面地了解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为公正用人打好基础。
五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事先报告有关事项,凡违反规定的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关于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情况。
采取调整、转任、理顺、退出、规范等5项措施,积极稳妥地抓好超职数干部消化工作,截至目前,全市792名超配干部已消化596名,完成消化任务的75.25%。
5.关于群众反映,一些县市区存在利用假档案、假手续安排领导干部子女进入事业单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下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违规进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县市区进行自查,并组成专项工作组到县市区进行检查。对2名利用假手续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了清退,对15名人员档案资料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整改。
二是实行专项审核,制定了《焦作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11月起,对全市干部档案进行审核,凡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记载不一致,或有存疑、涂改等情况的,进行认真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规范档案管理,严禁在查借阅过程中涂改、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严禁将档案交个人自带或转递,对收集的干部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从源头遏制档案造假。
四是坚持用编审核,对没有编制或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允许调动。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全部实行公开招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委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9项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进一步落实监督同级党委联席会议、纪委常委约谈等7项制度,聚焦主业主责,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以“两个责任”的落实保障巡视整改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进一步持续深入整改。严格按照省委要求,有序有效、深入持续地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对需要持续整改的内容,继续按照时间节点有序稳步推进;对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集中治理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抓好督导检查。把督导检查作为促进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加压驱动,推动整改。继续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措施,及时掌握了解整改落实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工作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3568239
通讯地址:市政大厦414房间
邮政编码:454000
电子邮箱:swb3568050@126.com
中共焦作市委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