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新龙)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的通知》要求,近日,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对部分市直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部分市直单位“三公”经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此次检查共抽查22个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问题单位16个。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都能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令行禁止。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绝大多数单位“三公”经费持续下降,铺张浪费违规行为大大减少。多数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和细化措施。另外,经过近几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未发现设“小金库”和其他严重违反财政纪律的现象。
检查发现,少数单位在“三公”经费方面还存在公务接待费财务手续不全、公务用车运行费管理不严、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不规范、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购买土特产等问题。
我市对部分市直单位“三公”经费检查出的上述问题进行了通报。
检查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廉政新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认识。各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强化工作落实,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确保“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合理。
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要求,继续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按照《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