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登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需提供的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增加了报送条件“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注销登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登记时,应提供资料增加“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三、延期申报。内容增加“纳税人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报送资料增加“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证明”。
四、发票领用。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给予下列激励措施: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五、发票退票。因发票印制质量、发票发放错误、领票信息电子数据丢失、税控设备故障等原因,纳税人可以申请退回已领用的空白发票。由办税服务厅受理,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六、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增加“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的规定。
七、申报错误更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在申报期内发现的,未发生后续业务可以申请申报表作废;超过申报期限的,申请申报错误更正。纳税人需提供相关税(费)种纳税申报表,申请申报表作废时还需提供申报表作废申请单。由办税服务厅受理,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税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