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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把楹联写在党旗上” “诗词飞扬党旗飘” 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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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把楹联写在党旗上” “诗词飞扬党旗飘” 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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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进一步讴歌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市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根据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通知要求,我们面向全市开展“把楹联写在党旗上”“诗词飞扬党旗飘”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征作品的要求

  本次征集的作品,要力求反映中国共产党94年来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内容昂扬向上,充满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应征作品须为楹联、古体诗词两种形式。

  二、应征作者对象

  此次活动面向全市征集作品。凡从事或爱好楹联、古体诗词创作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三、作品征集时间及要求

  1.征集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6月10日。

  2.征集要求:应征者须将自己创作的楹联、古体诗词进行打印(一式3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于6月5前报本人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由县市区委宣传部收集后,于6月10前报焦作市委宣传部。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受推荐。

  咨询电话:(0391)3568180

  市委宣传部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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