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当群众遇到法律难题时,身边的社区律师会耐心地“望闻问切”,解“疑难杂症”;在农村,别出心裁的法制文艺节目时有上演,一个个寓教于乐的歌曲、小品将法律常识送到群众的心坎儿上;深入各中小学开展各类法制辅导课50多次,参加听课的师生近1万人……这些镜头,从不同视角,生动地反映了博爱县“六五”普法工作的点点滴滴。
自“六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博爱县以推进法治博爱建设为目标,坚持创新与发展,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指导思想,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营造了人人学法、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宣法篇——百花齐放“法”满园
近年来,该县以“接地气、入人心”为原则,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群众送上“法制大餐”: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深入全县8个乡镇、企业、学校、工地,开展了“法律七进”送法下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法治挂历等普法纪念品等形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建设法治博爱、和谐博爱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该县利用农村各种庙会、集会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了“庆新春、讲法治、促和谐”法制宣传月活动;在清明前夕开展了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普及防火知识,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重阳节前夕有针对性地对老年人群体开展老龄宣传、尊老敬老主题活动和法律援助维权宣传服务活动。据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该县共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1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学法篇——完善机制实现普法常态化
干部学法制度经常化。该县从领导干部做起,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法与业余自学相结合,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中心组学法也形成了制度。同时,该县在机关组织开展了读书学法活动,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每个公职人员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笔记。每年年度末,该县还全面检验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司法局、人社局等单位联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每年参考人数达6000余人,考试合格率达100%。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期化。该县开展了“法在校园”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全县各学校利用开学第一堂课时间,组织开展爱国守法教育,积极宣传爱国主义精神。去年以来,该县各学校共上法制课100多节,开展学法主题班会500余次,开展宣誓签名仪式5万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该县还开通了“12348”青少年维权倾诉热线,帮助青少年解决心理健康问题,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农民群众法制教育系统化。一是利用广播、板报、传单、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与生产生活、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懂得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开展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创新普法教育方法,去年以来,各司法所选择一些贴近广大群众、教育意义大的典型案件,主动邀请巡回法庭到司法所进行开庭审理,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村民旁听庭审过程,在配合案件审理时,坚持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使参与旁听的群众在参与审判过程中接受具体而生动的普法教育。
用法篇——深入开展法治博爱创建活动
为深入推进法治博爱创建活动,该县在原有“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试点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法治型政府”“法治型机关”“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型示范学校”等法治示范引领单位创建活动,筛选3个乡镇、2个行政机关、2个企业、2所学校、10个行政村为试点,用典型示范引领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法治博爱的创建层次和水平。
截至目前,该县拥有“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7个、焦作市“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在2014年度,该县光智中学作为“法治示范学校”代表,推举为全省首批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县质监局、海华公司、光智中学、清化镇五街、柏山镇柏山村、金城乡钟庄村被焦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授予法治创建“示范引领工程”先进单位称号。
王晓波 邢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