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日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电子商务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全省电商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市商务局电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要抓紧时间,尽快完成申报。
哪些对象可申请扶持
申报对象需是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和依法纳税满一年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并具有相关必要资质;产权明晰,机构健全,管理规范,经营稳定,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及时向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报送电子商务经营信息和统计数据;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的立项、土地、规划、建筑、环评、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已经落实,建设方案可行,投资规模合理。
同时,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用户数量稳步增长、访问活跃、模式清晰;电子商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优势显著,应用效果良好;电子商务服务市场定位明确、特色突出、服务面广;基地(园区)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也可申报扶持资金。
专项资金用在哪些方面
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一是电子商务基地(园区)。支持电子商务基地(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电商企业孵化、综合服务等。二是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电子商务平台。三是电子商务应用。支持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的融合。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开展网络营销、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名特优产品网上推介和销售等应用。四是电子商务服务。支持电子商务代运营、营销推广、信用服务、数据分析、人才培训、快递物流、电商金融等服务。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电商扶持主要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财政补助三种方式,并安排到具体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两种以上方式申请专项资金。
贷款贴息,是对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的项目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额不超过同期实际发生的利息额,原则上单个项目贴息额不超过500万元。
以奖代补和财政补助,是对投资总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支持,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且不超过500万元,已获得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如何申报扶持资金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县级商务、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级(非直管县市)商务部门初审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省辖市商务局、财政局。
各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联合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后,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电话:3569768)和市财政局(电话:312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