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近年来,非法集资有哪些新变化?
1.参与人群由中老年人、困难群体向多元化蔓延。非法集资案件的参与人员从以往的离退休人员等群体为主,变成有一定投资知识、投资经验的人群甚至富有人士参与。这些人明知有风险,却抱着“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专门寻找承诺给予高额回报的公司和项目,主动参与投资,希望自己在该公司资金链条断裂前可以获利离场。
2.涉案领域逐步向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互联网金融等新兴行业蔓延。以前,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涉及养殖、农林业、矿产资源开发、养生养老、医药保健品、房地产等行业,近年已迅速波及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基金、P2P(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兴领域。
3.犯罪手法的隐蔽性、欺骗性和诱惑性增强,以高科技、新模式规避法律,模糊犯罪界限的特点明显。不法分子打着高科技、新经营理念、先进营销模式等旗号,诱惑、蒙骗投资者。还有部分犯罪团伙请来律师作为参谋,以期通过不固定回报率、由代理人负责提现返利等种种手法规避法律、模糊犯罪界限。但他们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的本质是不变的,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就会原形毕露。
4.受害者众多且分散,取证困难。非法集资案件的受害者通常分布在多个地区甚至全国各地,每起案件的受害者少则几十人,多则成百上千。面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有的受害者心存顾虑,也有的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配合调查,给公安机关查明案情带来困难。
四、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有什么特征?
涉农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农业政策,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推动特种农产品开发等名义,欺瞒群众、骗取资金、违法犯罪。其主要特征包括:
一是未经依法批准。非法集资活动通常都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同时,还采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实质。如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最大限度地骗取群众资金。
二是虚构产业链条。农业领域特别是种养业的非法集资通常都会利用群众对某个行业比较陌生的特点,编织关于产品、市场、高科技等各个方面的谎言,虚构一个高收入、高回报的产业链条。例如,借獭兔代养、银狐饲养、芦荟种植、百合花种植等特种农产品种养的名义,以普通群众很少接触的产业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
三是承诺高额回报。涉农非法集资通常都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代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代管、代养、代销的方式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以后给予现金回报。
(未完待续)
(焦作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