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许建军)针对赡养案件多,类型复杂、易反复的特点,今年年初以来,山阳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化解赡养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整合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加强与社区、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发挥社会组织在解决家庭纠纷方面的优势,共同参与调解。
巧用婚姻考验期。对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首先履行告知义务,降低对方心理预期,同时充分利用六个月的过渡期,进一步开展劝解疏导工作,引导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组建家庭纠纷合议庭。在分案之初,庭长就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进行事先分析,针对较为复杂的案件,配备专业精干的审判人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集中办案。
推行离婚风险提示。开展离婚案件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加强家庭责任感,理性对待婚姻。同时,在查明案件具体情况后,详细告知当事人离婚后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提示其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