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许建军)去年以来,山阳区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以打造职业化法官队伍为目标,将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通过建立“三项制度”,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业绩制度,实行量化考核。从职业实绩、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等方面对干警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将考核评比进行量化,力求全面、客观地评价每名干警的工作业绩。
关爱制度,体现人文关怀。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规定,在管理中体现人文关怀,定期组织干警体检,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廉政制度,体现公正透明。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奖惩措施;认真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该院从社会各界聘请12名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坚持案件回访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形成由自律机制、惩戒机制和防范机制构成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