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秋
经济新常态下,作为就业的主渠道、创业创新的重要源泉——小微企业是推动我市经济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力量。但是,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如何把有限的金融力量用在“刀刃”上,让金融“血液”更顺畅地流入到小微企业的“毛细血管”里?为此,全市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问题,助推小微企业走上健康的发展之路。
一组数据犹如扑面而来的春风,让人心生暖意:
截至3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05.46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向小微企业投放贷款217.84亿元,较今年年初增加11.25亿元,同比增长14.1%,高于各项贷款1.9个百分点;
目前,我市已有6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其中今年第一季度就有3家企业挂牌,数量位居全省第四位;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额24.61亿元,同比增长69.25%,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在金融业的助力下,我市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呈现出勃勃生机。
政府“有形推手” 打通融资“肠梗阻”
长期以来,小微企业因为受成本高、融资难等因素掣肘,发展起来举步维艰。不难看出,只有政府部门不断地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优化服务,才能打破小微企业发展的“肠梗阻”,助推其健康发展、蓬勃发展。
去年,我市设立应急转贷基金,目前已先后为30余家企业提供贷款80笔,共28亿元,有效地使企业走出了资金周转困境,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较好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及金融稳定发展。
为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去年5月12日,我市出台了《焦作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初期规模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偿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我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后,由于企业未能按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贷款而形成的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等新发放的贷款。
市工信局也做了一件令银行业想做却做不成的事:搜集了近1000家有市场、有效益、具有一定偿还能力、存在一定融资需求的成长型小微企业,标注具体信息,集结成册,向全市有关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推荐,降低金融机构甄别和筛选小微企业客户的综合成本,推动银、保、企互促共赢。
政策上给力、经济上助力,不仅搅动了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的一池春水,还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我市小微企业的创办、经营之中,为焦作经济发展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金融政策给力 备足企业发展的“粮草”
今年3月份,焦作银监分局根据《银监会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将2015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实现“三个不低于”,即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引导商业银行从单纯注重小微企业贷款量的增加,转变为更加注重服务质效的提高和服务覆盖面的扩大,使银行业金融资源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
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下发了《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腾挪信贷资源,在盘活存量中扩大涉农、小微企业融资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涉农、小微企业贷款份额。
针对小微企业的特点,全市1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俯下身子”,对症下药,纷纷设立了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服务部,为小微企业服务“接地气”。
作为支小扶微主力军的焦作市农信社,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短、小、急、频的特点,创新信贷产品,先后推出了“周转易”(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仓贷通”(企业仓储抵押贷款)、“心连心(小微企业联保贷款)”、“前程锦”(下岗职工再创业贷款)、“巾帼富”(妇女创业贷款)等贷款品种,以适应不同类型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截至4月末,全市农信社共向23080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60.67亿元,占全市小微企业贷款的近七成,贷款余额和企业数量均居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
政银企联手 共谋小微企业发展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要实实在在地为小微企业发展融资“造血”,一方面要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政企银”合作,全力满足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和服务方式,为小微企业送去“及时雨”。
业内人士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更应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加强“政银企”之间的沟通交流,深入分析制约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的矛盾和症结,有的放矢,对症施策,着力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改进监管政策。对小微企业业务设立专门的考核指标,适当放宽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同时,督促各行切实执行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不搞“一刀切”,对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限贷、不缓贷、不降级。
完善银企对接。一是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重点,探索建立银企融资对接常态化机制;二是定期组织银企负责人开展沟通交流活动,实现银企对接常态化、专业化,提升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活动。三是开展信用培植,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评级授信工作,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
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渠道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大力开展应收账款、仓单、订单、股权、商标权、专利权、收费权、动产等抵质押融资产品,发展融资性理财、结构化融资、融资性保函等表外业务;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融资方案设计,开发适合企业需求特点的专业化金融产品,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突出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和引进社会资本参股等市场化方式,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提升融资性担保业务质量,鼓励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尽可能应保尽保,降低担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培育壮大金融产业。积极引进平安银行、中原银行、农银保险、中航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推动平安集团P2P、小贷公司等“普惠金融板块”在焦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焦作通财网”等本土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探索成立服务科技创新的专业银行机构;加大与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创业投资基金的合作,带动我市投资基金业快速发展,完善和补充我市金融的产业链条,不断壮大金融业规模,提高金融业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
完善资本市场,支持小微企业。研究完善推动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政策,调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多渠道化解企业融资难题;抓住国家放宽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机遇,开展与保险机构总部对接,争取各保险机构通过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各种形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要从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金融体系、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作出努力,妥善处置企业面临的担保链风险,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强化风险排查工作,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