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小青)近日,中央综治委、团中央对2014年度“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了表彰。此次,全国共表彰4个优秀试点城市,我市作为其中之一,被授予全国“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优秀试点城市称号。
“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开始于2012年,是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和共青团中央权益部指导,民政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组织实施的一项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的示范项目,是对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效模式的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2014年,我市被团中央确定为河南省唯一一个全国“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试点城市。为做好试点工作,共青团焦作市委充分考虑工作的长期性和青少年的实际需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从杰出青年卫士、法律维权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医疗人员等200多人中层层选拔,培训和建立起一支近40人的焦作市青少年人生导师队伍,在全市开展了“呵护雏鹰·助力圆梦”“就业启航·点亮梦想”“创赢青春·成就梦想”等系列活动,为200余名重点青少年免费提供技能培训机会,进行困难资助,开展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帮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