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玉香(中)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
本报记者 张 冬 摄
李玉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官,党的十八大代表。她曾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
参加工作28年来,李玉香勤学法律业务,苦练办案本领,敢于迎难而上,善于处理疑案、难案、缠案、陈案,共审理案件3000多件,涉及单位800多个、家庭5000多个。她真情对群众,柔情解心结,使冰冷的法律文书有了温度,使200多位老人得到赡养、30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她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办案慎之又慎,调处将心比心,被诉讼双方誉为“知心法官”。①2
详见今日本报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