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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职能部门在行动
烈火金刚 铁血柔情
严把洗涤后纺织产品安全关
用“加减乘除法”增强服务意识
抢占质检平台制高点
做好农机服务 全力备战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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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职能部门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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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5月20日下午,市委书记孙立坤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山阳区调研电商发展情况。孙立坤在调研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电子商务带来的新思维、新理念、新方式,认清发展电子商业的重大意义,明确推动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各种因素融合发展的原则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加大组织领导、政策扶持、互联网知识普及、相关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和简政放权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力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注入新动力。

  发展电子商务,是面向未来的战略决择,是因应互联网大潮的时代要求,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响应,迅速研究制定出了支持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措施。今日,本报特刊发七个职能部门的相关支持措施,以期在全市上下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与干事创业的激情,共同为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敬请关注。

  市财政局

  一、专项资金支持。市本级安排新业态专项资金3000万元,专门用于电子商务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等建设。

  二、业务经费保障。市本级安排相关部门信息化业务费,用于电子商务招商、培训、宣传以及信息化建设。

  三、争取上级资金。积极向财政部、财政厅汇报沟通,争取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目前已协调博爱县成功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将获得省财政厅20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构建农村电商支撑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

  四、争取政策扶持。今年4月份,省财政厅在调研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和电商企业情况的基础上,起草出台了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电子商务项目的有关政策,经市财政局争取,我市电子商务项目有望获得更多扶持。

  五、加强跟踪服务。市财政局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对接服务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项目,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市工信局

  一、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实体经济电子商务应用。

  二、加快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焦作市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提升网络承载能力,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络支撑。

  三、依托大型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平台。

  四、积极开展申报“宽带中国”示范市创建工作,提升我市信息化基础设施整体水平。

  五、实施校企合作,推进河南工业和信息化技术学院等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为企业培训电子商务人才。

  六、积极建设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基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七、推进焦作市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建设。

  八、举办“豫货通天下”工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对接活动,发挥电子商务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加快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步伐。

  市地税局

  一、进一步转变思想,创新服务理念。该局始终秉承“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逐步实现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部门自身要求向法定义务转变。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电子商务企业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关于高新技术、信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加强减免税督导检查,努力做到应退尽退、应抵尽抵、应免尽免,支持和促进电子商务企业持续发展。

  三、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构筑网上办税平台,建立以网上办税、咨询辅导为主体,上门办税、电话办税、邮寄办税、刷卡办税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实现足不出户完成税款申报缴纳,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积极开展“便民春风”活动,开辟办税“绿色通道”,对重、特、急审批事项,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为纳税人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稽查,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考核和过错追究力度,减少税务机关稽查次数,对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原则上实行市局一把手同意后,方可进入检查。

  四、服务企业,及时有效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熟悉政策和信息面广的优势,主动上门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企业开拓市场、及时调整生产结构、缓解资金矛盾、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出主意、想办法,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经营形势好转,增强纳税人投资我市的信心,营造亲商、爱商、安商的良好氛围。

  市工商局

  一、放宽企业市场准入。坚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非禁即入、便民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基本原则,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各方创业投资。

  二、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执行《河南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规定》,市场主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支持创业发展,对从事网络经营服务者,允许以家庭住址为登记住所。

  三、放宽经营范围核定。只从事网上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可申请使用“网上(利用互联网)经营(销售)××”或“网上(利用互联网)提供××服务”等用语,登记机关加注“(不含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字样。涉及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登记机关凭有关批准文件(许可证件)核定。

  四、提供备案贴标便利服务。简化具有独立域名的网络经营主体备案贴标手续,允许网络经营主体以纸质材料现场提交和网络在线提交2种方式办理经营性网站备案手续,为网络经营者提供便利的备案、贴标服务,树立网站经营者诚信守法形象,提升网站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市国税局

  一、严格落实税收扶持政策。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电子商务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的电子商务企业,大力落实税收扶持政策。

  二、全力服务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电子商务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电子商务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3万元(季销售额9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电子商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将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减轻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办税负担;将落实小微电子商务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税部门“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大力促进万众创新。对电子商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或将进口的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软件产品,依照规定实行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对营改增试点电子商务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电子商务企业,符合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电子商务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积极落实加速折旧政策。

  四、落实相关就业税收优惠。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或军队转业干部)及为安置随军家属(或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电子商务企业,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对吸纳下岗再就业人员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电子商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扣减相关税费。

  五、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办税手续。积极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简化税务登记手续,不再统一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等场地的证明材料和验资报告;降低普通发票领用门槛,将审批改为即办事项,对信用良好的电子商务纳税人一次放宽供应一个季度的普通发票用量。

  六、及时足额高效办理出口退税。对税法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出口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及预约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税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及时足额高效办理出口退税。

  七、开展便民办税。所有涉税事项实现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一口进,一口出”,一般事项“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特殊事项“一站式”办理,做到“走进一个厅、来到一个窗、办完所有事”;减少电子商务企业纳税人办税的表证单书,推行免填单、简填单、电子填单和签单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大型商场、专业市场扩大使用自助办税终端;推行网上办税和“豫税通”移动办税,实现政策推送、涉税查询、涉税业务办理等服务,满足“如影随形”的办税需求;与地税部门全方位、多渠道合作办理涉税事宜;优化办税流程,最大限度缩短电子商务纳税人的办税时间。

  八、提供跟踪服务。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办好纳税人学堂,针对新开业电子商务纳税人,开展专题培训辅导,对于因各种原因符合条件但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温馨提示等跟踪服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各级国税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

  九、维护“走出去”电子商务企业权益。宣传、落实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积极受理“走出去”电子商务企业提出的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帮助电子商务纳税人解决与东道国的税务争端,维护“走出去”电子商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快速响应电子商务企业诉求。通过走访电子商务企业、下发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和了解电子商务企业纳税服务需求,依托纵、横两个方向搭建涉税诉求解决机制,积极为电子商务企业解决涉税政策疑难问题。

  市商务局

  一、修订完善《焦作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

  二、制订《焦作市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开展“百强知名电商进焦作”招商行动,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开展“百强本土电商培育工程”,大力支持本地电商做大做强。

  四、积极争取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等上级相关扶持资金。

  五、深入推进国家、省、市三级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带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

  六、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为企业及时宣讲、解读电子商务方面的政策。

  七、整合人社、团委、大专院校等力量,开展人才培育和业务培训。

  八、积极引导和扶持我市电子商务和配套行业协会的组建及业务开展。

  九、建立电商库、项目库、专家库,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市人社局

  一、实施“万名电商培训计划”。今年年初以来,人社部门已组织电商培训班60余期,共培训电商0.47万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

  二、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去年已建成2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再创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3家。目前,市人社局正与河南浪潮云技术有限公司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合作建设焦作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基地,计划每年培训大学生3000人,扶持大学生成功创业500~1000人,带动约3000名大学生实现就业。同时,大力支持修武、博爱、武陟、孟州、山阳等县市区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为大学生创造更多创业和就业机会。

  三、大力扶持大学生电商创业。凡在我市经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且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取得营业执照、稳定合法经营6个月以上且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大学生电商,可申请2~15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初次创业且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补贴;将小额担保贷款最低额度提高到10万元,每年为符合条件的电商创业者提供贴息贷款1亿元人民币;对进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电商企业吸纳的大学生,每人每月补贴700元,符合灵活就业条件的,还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入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电商企业,人社部门免费为他们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社保、维权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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