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被告人唐某某、于某某(左二)在法庭上。
当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大屯路隧道飙车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唐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于某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