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田团营、段淑建)5月15日,沁阳市检察院干警和公安民警一道,在新乡市成功将潜逃2年并被中纪委督办的徐某抓获归案。
徐某,男,沁阳市人,1968年出生。2012年至2013年,徐某利用其担任沁阳市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理兼王占供销社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之便,将王占供销社购销站出租门面房的25万元租金侵吞后潜逃,后被中纪委列入“猎狐行动”追逃案犯。
2015年4月29日,省纪委追逃追赃工作会议召开后,沁阳市检察院抽调精兵强将,与沁阳市纪委、沁阳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对徐某展开追捕行动。检察干警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经过十多天夜以继日的辛苦努力,最终锁定徐某踪迹。5月15日,沁阳市检察院干警和公安民警一起到新乡市徐某打工的一个五金轴承店,确定了徐某的身份后,迅速出击,成功将其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