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从今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外,其他药品取消原政府定价,包括河南省以前公布的原研药、单独定价药、优质优价药、低价药、医院制剂等所有省管药品价格政策,此次一律废止。
据了解,药品价格改革后,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实行最高出厂价和最高零售价管理。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经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