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为增强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以及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组织观念,提高其服务能力和履职本领,根据市委相关要求,5月18日,市公安局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教育培训以及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党建重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进一步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素质提升工程。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党执政基础的重要支撑,党员是党组织的基石。各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深入推进,务求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培训内容。要以增强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法治意识为重点,紧紧围绕提高服务能力、履职能力进行,重点做到“四学四提升”,即学政策理论和重要讲话,提升政治素质;学党的知识和纪律规定,提升组织观念;学依法治理和基础制度,提升法治意识;学业务技能和工作方法,提升履职本领。特别是要着眼于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结合开展公安工作“四项建设”,充分利用参加“公安大讲堂”、警务技能培训班等专题学习形式,分警种、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安业务理论、警务实战技能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全体党员民警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明确培训对象和要求。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辅导、实地参观、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6月底之前,各党委(总支)书记至少要为本单位全体党员集中上一次党课,各党支部书记要为本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四是明确培训方式。市公安局链接了公安部网上党校,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民警上网学习、在线培训;各单位要突出“引领带动整体”学,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引学”“带学”“督学”作用,在集中培训的同时,采取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支部成员和普通党员的教育培训,推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市公安局《关于健全完善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经常性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副县职领导干部深入社区开展“一村一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和市公安局整体部署,突出公安特点,进一步把党员民警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