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言 通讯员刘志军)“不及时办理工资调整手续”“处分决定不宣布”“党政纪处分不装入个人档案”……针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近日,修武县纪委联合该县组织、人社、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2012年以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共涉及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45人,其中县管干部15人、一般干部30人。检查内容包括处分决定送达和宣布情况;相关处分材料归档情况;处分后确定职务、级别、工资情况;影响期内受处分人员的提拔任用情况以及年度考核等次确定、考核奖金发放等情况。检查采取“四查四看”的方式进行:一查处分决定送达回执单,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送达本人。二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宣布;三查受处分人员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装入个人档案,被处分人员在影响期内是否受到提拔,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职务、工资是否作了相应变动;四查年度考核及考核奖金发放情况,看受处分人员是否按规定被评定考核格次和发放考核奖金。
在专项检查中,该县纪委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及时责成限期纠正,并督促整改。通过专项检查,该县纪委切实规范了处分的执行,真正发挥了纪律处分应有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