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李先生
问题陈述:我在深圳有一份工作,当地公司给我在深圳办理了养老保险关系,但我在焦作也缴纳养老保险,目前为停保状态。现在,我想把深圳的养老保险关系停了,把手续转回焦作,可中间有一年左右的时间,焦作和深圳两边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请问,我在深圳的养老保险关系能转回焦作吗?如果可以,中间的重复参保怎么处理?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李先生的情况,其可以把深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焦作。关于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根据人社部有关文件精神,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