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程建新)针对近年来我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虚报骗取、违规拨付、重复申领培训补贴以及未经审批开办创业培训班、补贴申请材料不完善等问题,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人社局,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各项培训工作和职业介绍工作的管理,从严审核补贴申请材料,做好信息比对工作,防止重复培训和重复职业介绍,严禁超标准、超范围、申请材料不齐全以及未经批准开办培训班申领财政补贴资金。二是严格公益性岗位管理,对补贴申报严格把关,核实人员身份,按规定年限拨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先缴后补”的规定,不得提前拨付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做好各项补贴资金审核情况的公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各项补贴支出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审核后,要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对补贴资金审核情况,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五是严格对职业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通过公平竞争、专家实地考察后确定职业培训机构,不具备资质的不能作为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六是加强定点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财务会计管理。各定点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于未按照要求设立会计账簿及建立相关财务制度的培训学校,人社部门对申报培训资金不予受理,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七是加强培训机构的师资管理。培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岗位证书。人社部门要严格检查,对无教师资格岗位证书开办的培训班,不受理申报培训资金补贴,财政部门不拨付补贴资金。八是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结业考核制度。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督促各培训机构向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合格人员发放全省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受理申报培训资金补贴,财政部门不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