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罗女士
问题陈述:我在新疆工作,在工作地缴纳公积金,在焦作已经购房,且办理了交通银行的商业贷款,正在还款中。我想问一下能不能换成公积金贷款,都需要什么手续,能贷多少钱?
行动记者:丰舒潍
行动结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罗女士可以申请办理异地贷款业务。户籍在焦作辖区内的职工,在异地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焦作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无贷款证明,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已经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内,由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申请条件:①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出具由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②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必须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该房产没有其他法律纠纷;③办理“商转公”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④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二)申请材料:①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和人民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作出明确说明;③房屋所有产权证复印件;④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办理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贷款银行提供的借款人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详情可咨询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