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 通讯员周长龙、李丽)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我市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正式出台,目前具体实施准备工作已经启动。
据市商务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可享受更新补贴的报废车辆范围、使用年限、补贴标准与申领时间与去年有所不同。报废车辆范围有所扩大,在去年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车的基础上增加了10000千克以上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和中型载货车;使用年限有所降低,危险品运输车辆使用年限降低为8年以上;补贴标准新增1.3万元档次;申领时间推迟,2015年9月1日开始申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今年符合条件可享受更新补贴的报废车辆不需要当年更新;国家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焦作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只能享受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享受更新补贴车辆的具体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具体的补贴标准为: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万元,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万元。如有疑问,市民可拨打服务电话2959019、356976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