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网友“@爱问问题”
问题陈述:听说众成家园小区的地下防空设施,开发商以车位形式出售给个人。后来可能觉得这是违法经营,在领取钥匙时开发商让大家更换出售发票,改成长期出租,目前有部分居民已更换发票。因此,我想咨询一下,地下防空设施的产权属于谁?可以出售吗?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针对网友“@爱问问题”反映的问题,记者昨日从市人防办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众成家园小区的防空地下室产权属于国家,平时由投资者使用,并进行维护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但投资者不能出售防空地下室产权,只能出租其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