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苍山”反复换,“襄阳”“襄樊”来回改,借用旅游景点名,争打名人故里牌……地名是记录历史文化的“活化石”。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使千年古名一朝被改,历史古城频遭易名。近日,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地名文化建设研讨会上表示,要抓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慎重更名,让地名“记得住乡愁”。与会专家指出,重视地名文化就是重视国家与民族历史,“任性改名”改丢的不仅是“乡愁”,更是整个民族的记忆。
(据新华网)
著名作家冯骥才曾表示,城市是有生命的,地名便是这历史命运的容器。地名,往往有非常厚重的文化积淀,记录着人类的历史、民族的融合、环境的变化、社会的发展,涉及语言文化、历史文化、地理文化和乡土文化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时期的地名,都蕴含着大量的文化基因、地理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承载着一个地方的历史印记,是“当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更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的“活名片”,值得我们珍惜。
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出于各种目的频改地名,甚至有些貌似方便、洋气的新地名、怪地名出世,部分蕴含人文韵味、精神图腾的老地名被挤下了历史舞台。不可否认,有些地名的更改,可能对当地发展经济是有利的。比如,大庸改成张家界,张家界的知名度确实要高于大庸,这种改名无可厚非。但复制“张家界模式”带来的不一定都是成功,“一生痴绝处,无梦到徽州。”朱熹故里、徽商发祥地、明清社会文化缩影的水墨徽州,却在1987年被撤销,变成地级市黄山市。还有一些地方,由于缺乏对地名文化的认知,在行政区划变更、城镇化建设以及文字改革等活动中,随意更改甚至废除历史悠久地名的现象确实时有发生,最后又被迫改回原来的地名。比如,1950年襄阳改成襄樊,2010年又不得不改回襄阳。这样的折腾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广受公众诟病。
关于“慎重更名”,其实早有制度规定。1986年1月23日颁布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地名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一定范围内“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等。其后,民政部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但事实上,这些法律法规在各地并没有得到贯彻执行,因此也就失去了生命,形同虚设。
让地名“记得住乡愁”,须强化制度执行力。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涉及地名更名问题时,必须坚持“地名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在申报政府相关部门核准之前,要邀请专家论证,确保新地名的更改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对于审批部门来说,要有法必依、有令必行,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地名规划工作,规范标准地名信息发布和使用监管。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文化传承,扩大地名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新生地名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保证地名文化健康发展,让人们在记住地名的同时也给子孙后代留下乡土记忆,留下一缕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