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在今年的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环保工作的建议9件、提案10件。为切实做好今年由市环保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该局日前专门下发了《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并对每个建议和提案进行了任务分解,既有主办的科室站所,又有协办的科室站所以及具体负责人。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和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为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为了把建议和提案办理落到实处,该局要求各责任科室(单位)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电话联系、面对面沟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增强办理的针对性;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主动了解情况,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认真进行处理;对重点建议、提案,要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研;要密切单位内部科室间的协作,根据建议、提案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办理意见,并提交主办科室统一汇总。
该局强调,对于涉及环保工作的建议、提案的答复,要有实际内容,意见要明确、有针对性。其中,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对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的,要先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如实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在妥善解决后再答复;对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充分说明原因,给予详细答复;对会同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办理意见答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另外,对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复文要寄送所有提建议人,对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复文只寄送第一名提案人。答复文件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协规定的格式进行办理,复文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D”准确标出办理结果。同时,所有建议、提案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填写征询意见表。
据悉,该局已经下达了《承办2015年建议提案责任分解表》,把相关建议和提案办理责任分解到污防科、计划科、生态科、宣教科、环境监测支队、机动车监控中心、危辐中心、环境监测站等多个科室站所以及一个县级环保局,并明确了具体责任人。
同时,该局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将承办情况和办理进度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对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答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后,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跟踪落实,兑现承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责任科室要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再次答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