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焦作晚报》报道,一对恋人甜甜蜜蜜订婚,男方给女方1.8万元订婚彩礼。筹备婚礼时,女方提出要一枚钻戒,男方希望婚后攒了积蓄再买钻戒,女方不能理解,一气之下提出分手,男方同意了。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退还1.8万元订婚彩礼,遭拒绝,双方闹上法庭。日前,山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全部彩礼1.8万元。
【观点1+1】
@kellykeron:按照法律,这个订婚彩礼确实应该退。但是,区区的1.8万元,就把两个人的本性看得清清楚楚,算起来,大家都是输家,没有人是赢的,不值得啊!
@孙友祥815:一个钻戒折射出爱情的牢固程度:这不是爱!这种建立在金钱物欲上的爱情可以了断,女方先提出毁约,彩礼必须退回!
@落雪怎无痕:因为男方没能力买钻戒就毁婚,还拒不退彩礼钱,闹得法庭上见分晓,动静有点大,这人品让人怎么看,姑娘还想嫁吗?
@70后忽然花开:女孩子一般希望结婚时拥有钻戒,婚后再买失去了意义,男方不买会被误以为不够爱她。而从男方的立场出发,结婚花费太多,不想给父母再增添经济压力,婚后自己挣钱买都一样,结果思想不同,结局令人遗憾。在这里女方不退还彩礼是不对的,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予的,既然不结婚了,彩礼必须退还。
@fkmyou:谈钱伤感情,说到底,这两人还是爱得不够深,才会为一枚钻戒而搞得不欢而散。既然如此,长痛不如短痛,分手也在情理之中。至于退不退礼金,自己看着办吧!
@文静1078:真爱无敌。如果爱,就不该在乎这些的。况且男方已经承诺婚后攒钱买钻戒,女方也要为爱人想想,爱不仅是同甘,也要共苦,这样相携走过的人生才能长久。如果因为一枚钻戒的事而导致分手,那这场恋爱也太经不起考验了,趁早分了或许对双方都是好事。既然分手,退回彩礼也是正常的事。
@可爱的1932:是不是傻呀,一颗钻戒重要还是一个喜欢你的人重要?
@蔡甸王启东:不以结婚为目标的所谓谈恋爱实际上就是耍流氓。同样,收彩礼但没有达成结婚而又不退还的就是玩欺诈。
@文明焦作滴水嘟嘟:柴米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坐卧走,人生本就平淡如水,唯有真情长存,婚姻才能保鲜。当下有的年轻人用物质来标榜爱情,须知钻石恒久远,有情才流传。
【下期话题】
“你丑你横穿”
横穿率直降三成
“请勿横穿马路”“请走人行天桥”这类传统宣传标语,还有效果吗?日前,厦门大学的学生完成了一组实验:在同一路口摆出不同语气的交通警示标语,对比效果。结果显示,祈使语气的传统标语效果最差,“简单粗暴”的标语如“你丑你横穿”效果却最为显著,行人横穿率直降三成。面对这个结果,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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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