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程贵忠
博爱县法院许良法庭,辖区面积234平方公里,管辖三镇一乡200多个自然村。面对辖区面积大、人口多、纠纷多的状况,许良法庭积极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将一大批纠纷化解在基层。
“移动式”服务,满足群众“零时差”
今年3月25日,农民工老王在给工地送水泥的路上,不小心将路边联通公司的通信电缆杆撞倒,导致附近网络信号中断。联通公司发现后及时到达现场,并要求这位农民工赔偿。双方协商一上午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来,围观的村民想到了多次到村里开展法律咨询的驻村法官范晓庄。范晓庄闻讯后及时赶来,经与村干部协商,拿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随后,农民工老王拿出500元钱赔偿了联通公司,此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为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许良法庭结合“一村一法官”“一校一法官”活动,在辖区村庄、学校建立法官工作室,确定一名联系法官。如果老百姓遇到矛盾纠纷,只要拿到一张法院发放的便民联系卡,拨打上面的联系电话,附近便民联系点的法官、村干部、司法人员就会很快赶到现场,联手化解矛盾纠纷。
谈起“移动式”服务带来的便利,许良法庭庭长闫琳琳自豪地说:“‘移动式服务’虽然占用了法官一定的时间,花费了其一定的精力,但有了社会调解力量的帮助和参与,案件调解率上升了,老百姓更满意了。”
“点对点”衔接,化解纠纷在基层
“您好!我是许良法庭的法官,有个事情需要您帮忙……”这是闫琳琳和辖区一个村支书的通话。对于许良法庭的法官,这样的通话几乎每天都有好几次,有的是为了帮当事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的是请求帮忙开展调解工作。
目前,许良法庭已完成与辖区4个乡镇党委书记的“点对点”衔接,在各乡镇和大的行政村建立调解工作站12个,构建了以法院、行政机关、村屯党支部书记为调解主力的“三位一体”调解体系。今年年初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工作未进入诉讼的案件达36件,受案总数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4%。
“联动式”调解,化解矛盾“无缝隙”
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许良法庭建立了以法院为主导,法庭为中心,公安、司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调处、信息沟通一体化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网络的全覆盖。
“听说你们要来,我一大早就在这边等着了,有几个事想问问,麻烦你们帮我解答一下。”去年10月,法官们刚一进月山镇一家机械厂的大门,心急的27名农民工便凑过来说。经过了解,该厂因经营不善一直未支付工资,后该厂厂长因车祸不幸身亡,该厂也停产歇业,遗产由其年迈的父亲和2个子女共同继承。在多次向遗产继承人讨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这27名农民工将3个遗产继承人诉至许良法庭。许良法庭了解到,遗产继承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力拿出那么多的现金。为了顺利开展调解工作,许良法庭积极与民政、社会劳动保障等部门加强联系,想方设法解决遗产继承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针对许良法庭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博爱县法院院长王国利说:“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对法院调解工作非常重要。我们将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充实内容,多方协调,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社会稳定和百姓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许良法庭调研时指出:“许良法庭让社会各界参与调解纠纷,特别是发挥社会法庭和社会法官的优势进行纠纷的调解更具有现实意义,值得学习和推广!”